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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BACA 專案 協力者合作同意書

本人為參與 CABACA 專案(「卡巴卡專案」,下稱「本專案」),以協力合作製作音樂專輯之一員,本人承諾且同意下列事項:

  1. 本人同意本專案所有協力人員(下稱「協力者)),得為本專案而使用本人創作再為創作,包含重製、散布、演播、編輯及其他改作本人創作的權利。
  2. 本人同意本人創作,及任何因本專案而新創之著作,得被收錄與本專案相關之音樂合輯、網站或其他編輯物(下稱「編輯物」)中,惟任一編輯物僅得包含協力者的創作。
  3. 本人同意,收錄於編輯物中的本人創作,採 創用CC 「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 2.5 台灣」授權條款 ( 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-sa/2.5/tw/ ),釋出供公眾使用。
  4. 協力者擁有編輯物的所有權利。任何協力者(包含本人在內),擁有自由使用編輯物的權利,而毋須經過其他協力者的事先同意,惟該等權利係非專屬、且不得轉讓予協力者以外的第三人。
  5. Jean Marais (莫尚)及朱約信(朱頭皮)受協力者(包含本人在內)委託,處理編輯物之所有事宜,包含得代協力者就編輯物與他人簽訂合約。
  6. 編輯物所產生之任何收益,應被使用於推廣本專案及協力者作品之用途。如前述收益於推廣本專案及協力者作品外尚有剩餘,應回饋予協力者,並由其共享之。
  7. 所有前述授權皆為非專屬授權。所有協力者皆保有編輯物中其創作的完全所有權及相關權利,並得自由支配其獨立創作,毋須經過其他協力者的同意。
  8. 就本人所知、且為上述授權所必要的範圍內,本人承諾擁有本人創作的所有權利(包含著作權),以為上述授權。

以上協力者合作同意書英文版由莊庭瑞與 Jessica Coates 草擬,中文版經趙柏強、林懿萱翻譯校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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